用户通气服务指南
日期:2024-09-05

通气点火须知(本须知很重要,为不影响您正常用气,请认真阅读):

● 开通流程:

客户办理开户手续 →致电客服热线8619612预约通气服务 →10个工作日内安排上门开通服务(请按约定时间在家中等候)

● 燃气开通前您需准备的事项:

1.灶具要求:请您提前准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天然气专用灶具(需具备熄火保护功能、持有CCC认证),拆箱后放置于橱柜指定位置;同时需提前安装好吸油烟机,未安装吸油烟机或安装不符合要求的,将不予开通燃气。若使用集成灶,需提前检查灶具接头与软连接接头(金属波纹管接头)是否匹配。

2.金属波纹管要求:请您提前准备好公司首次开户赠送的金属波纹管,并根据波纹管直径,提前打好橱柜孔及灶台孔。注意:若金属波纹管接头与燃气灶前阀门不匹配,或灶具与自闭阀的距离超过波纹管长度(2米),将不予通气;金属波纹管严禁穿越墙体、门窗、顶棚及地面。

3.电池准备(必需品,务必提前备齐):请准备1号电池2节、5号电池4节,无电池将无法进行打压、试灶及通气操作。

4.管道开孔要求:燃气管道引入管、穿墙管处不得包裹,需预留不小于20cm×20cm的开孔面积,确保便于后期检查检测。

5.燃气设施防护要求:若您家中存在将燃气管道、燃气表、燃气阀门包裹、封闭的情况,请提前拆除;未拆除的,将暂时不予通气。温馨提示:燃气设施封闭后,若发生燃气泄漏,气体不易快速挥发,遇电器火花、明火极易引发爆炸、火灾,存在极大安全隐患。

6.管道改造及器具安装要求:根据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《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用户私自拆、迁、改造燃气管道设施,或私自连接壁挂炉、热水器燃气管道的,暂不予送气。如需安装壁挂炉、热水器,或需改造燃气管道,请提前到燃气公司办理相关手续;也可提供安装公司相关资质文件(包括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资质证书、燃气输送用不锈钢波纹管合格证或检验报告)。注意:连接壁挂炉、热水器的金属波纹管,严禁穿越墙体、门窗、顶棚及地面。

7.厨房环境要求:根据国家燃气行业强制标准,开放式厨房不允许开通燃气。为不影响您正常通气,请您务必对厨房进行有效隔离,并安装厨房门。

8.预约通气要求:若您符合通气条件,但未按约定时间留人等候通气,需在具备通气条件后,提前10个工作日重新登记预约通气。

9.其他要求:若存在其他不符合安全送气条件的情况,将不予开通燃气。请您整改完毕后,提前10个工作日向燃气公司登记预约开通。

(1)室内存在两种及两种以上气源;

(2)燃气器具超过淘汰、报废年限;

(3)橱柜没有通风孔或用气环境不通风;

(4)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;

(5)燃气设施房间存放易燃、易爆、易腐蚀物品;

(6)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、储存燃气,将装有燃气设施的房间改作餐厅、客厅、卧室、卫生间、储物间、书房使用。

(7)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;

(8)正在装修或未入住;

(9)法律、法规、规范、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。